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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编办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湖南省机构编制网  时间:2015-08-14

  为进一步充实省编办机关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省公开选调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年轻干部。

  一、选调人数

  文字综合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工作扎实,作风严谨,团结协作能力强,廉洁自律,甘于奉献,中共党员。

  2.业务能力强。有公务员或参照人员身份,职务层次为正科级以下(含正科级),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学历层次高。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具备较高的文字综合能力和服务水平。同等条件下,全日制博士、硕士优先。

  4.工作时间。参加工作时间满3年以上,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任现职满1年(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

  5.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全日制博士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考核等次。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按照报名、组织推荐、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研究与公示、试用与调入等程序进行。

  1.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湖南省机构编制网或湖南领导人才网下载《省编办机关公开选调干部报名登记表》,填写后连同有关资料到省编办机关党委(人事处)报名。

  2.资格审查。省编办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参加考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9月上旬进行笔试,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笔试分为综合能力测试和文字能力测试两部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选调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2)面试。9月中旬进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4.体检。组织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人员依次等额递补。

  5.考察。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文字水平、工作能力、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6.公示。体检、考察结束以后,省编办主任会议研究确定2名选调人选,并在湖南领导人才网、湖南机构编制网对拟调入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7.调任。拟调入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分配到有关处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址为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省委大院三办公楼334房)。

  2.报名资料。

  (1)《省编办机关公开选调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

  (3)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省编办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解释。

  省编办机关党委(人事处)咨询电话:0731—82216523。

  附件:《湖南省编办机关公开选调干部报名登记表.doc


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