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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编办多措并举做好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湖南省机构编制网  时间:2017-03-06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和中央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央编办发〔2014〕4号)规定,事业单位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情况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为落实好这项工作,省编办多措并举,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早”部署。1月5日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湘事登发〔20171号),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的时间安排报送地点、网上公示平台、工作流程、填报内容、提交材料和工作要求等明确,为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是“广”宣传。为便于事业单位及时知晓年度报告工作事宜,除了在湖南省机构编制网发布通知外,还在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宣传。此外,还通过举办单位督促事业单位、告知经办人员等,以及利用QQ、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多途径提醒事业单位及时上报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

  三是“优”服务。在通知中对年度报告书填写,进行了详细、明确的说明,引导事业单位规范填写。针对“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升级原有光盘登录不畅的情况,积极主动联系,认真做好服务,将事业单位用户登方式统一换成二维码图片。通过多途径服务,极大方便了事业单位。同时,认真落实中央编办优化登记服务要求,对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事业单位暂缺个别申报材料、不影响后续审查和判断的,在得到申请人承诺按商定时限补齐的前提下,实行“容缺受理”或“容缺办理”,事业单位开辟了一条登记服务的“绿色通道”,极大提高了办事效率,也受到事业单位地充分肯定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