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四个着力”切实保障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标
湖南省机构编制网 时间:2021-09-06
株洲市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编制资源,创新管理体制,强化统筹调配,着力从落实标准、挖潜创新、动态调整、规范管理四个方面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确保全面达标并适度超前,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超过国家基本标准1927名,有力保障了中小学教育事业发展需求。
一、着力落实标准,确保公平公正。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全市公办中小学校学生数和班级数(100人以下村小、教学点),严格按照中央和省里核编标准,坚持师生比和班师比(100人以下村小、教学点)相结合,并调增5%的附加编制,测算核定市直及各县市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坚持该增则增、该减则减,“一把尺子量到底”,确保公平公正,确保市直及各县市区核定编制匹配地区在校学生规模和教育事业发展实际。
二、着力挖潜创新,保障重点需求。为有效解决编制核定滞后性问题,从市本级通过改革收回的事业编制中调剂1000名建立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周转池,有效发挥周转编制调剂补缺作用,提升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为中小学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可持续的编制保障。针对部分城区学生数持续大幅增加以及高考综合改革等附加增编因素,在核定编制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各地区学生数增长趋势和教职工编制管理使用情况,补充下达市直学校和天元区、经开区等地区共819名周转编制。同时,强化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加大“空编补员”和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有效满足2021年秋季开学需求。
三、着力动态调整,实现统筹兼顾。在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原则上每两年重新核定调整的基础上,我市实行一年一核动态调整,由机构编制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发文核定各公办中小学学校教职工编制。加快推进“县管校聘”改革,充分发挥教育部门用人自主权,由教育部门在编制总量内按照各学校学生规模、发展规划需求、教师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等,在县域范围内跨学校统筹使用教师,推动人员合理流动,让公办中小学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着力解决部分学校学科、学段等结构性缺员和乡村学校师资不足问题,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统筹保障各学校实际教学需求。
四、着力规范管理,全面清理整治。针对基层教育存在的在编不在岗、有编不补、大量聘请代课老师等突出问题,经市委编委研究决定,自2019年12月开始,全面开展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一年多的集中整治,取得了阶段性突出成效。其中:前期“在编不在岗”教职工1072人已回流或清退898人(含长期病休返岗24人),机关事业单位和公办幼儿园抽调借调人员全部回流或调动到位,停薪留职人员全部回流或清退销编,民办学校任教人员将于今年秋季开学前全部回流到位;按照“缺多少补多少”原则开展教师招聘工作,及时补充教师队伍力量,近两年共新招聘教师2765名,空编率控制在5%左右;代课教师严控总量不增并逐步消化清退,比整治前共减少1200人,并要求2021年秋季开学前全市代课教师总量在今年3月基础上上消化50%以上,力争年底前予以全部消化清退。同时,全面规范各类学校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优化公办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提高专任教师比例。要求学校管理人员兼课课时必须达到一线专任教师课时的1/3以上,并严格贯彻落实省里明确的教师课时量标准要求,有效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株洲市委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