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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挖潜增效 盘活资源 保障基础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

湖南省机构编制网  时间:2021-06-09


郴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郴州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使用管理要求,按照“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增有减、动态平衡、保障重点”的思路,着力在盘活用好编制资源、服务基础教育事业上强保障、夯基础、谋创新,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有效提升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为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保障。

一、科学评估,动态调整,推动编制资源合理配置

为了解全市各地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配置、使用管理和运行情况,积极深入开展调研,对全市公办中小学学生数、班级数、核定教职工编制数、在编教职工数、在编不在岗教职工数、编外聘用教职工数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掌握了“第一手”基础资料按照有关编制核定标准,会同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开展全市中小学重新核编工作,以全市公办中小学2020年底的学生数为基数,结合全市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使用管理情况,提出总量动态调整意见,共动态调整全市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2670多名,重新核定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并要求县市区及时对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动态调整

二、深入挖潜,加强创新,激发存量编制资源活力

按照《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会同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实施意见》,围绕优化资源配置,充分保障中小学教育需要”“创新管理方式,切实增加教育服务供给”“严肃工作纪律,加大违纪违规问题的清理整顿力度”这三个方面明确了20条实施意见。特别是明确县市区在确保本地事业编制总量不突破、人员不超编的情况下,通过周转使用等方式,将挖潜调剂出来的各类事业编制资源,优先用于补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不足,优先用于置换工勤人员所占用的教职工编制,腾出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用于补充教师。目前,各县市区共调剂事业编制362名,用于补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不足和置换工勤人员占用的教职工编制,激发了存量编制资源活力

三、清理整治,规范管理,提高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就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实施意见》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督导,针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使用管理存在的一些不规范问题,及时向县级编办、教育局提出限期整改意见,重申了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行专项管理,要求及时整改公办幼儿园、职业中学、特教学校以及其他单位挪用、借用、挤占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等问题;明确了建立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工作机制的有关内容和程序;对有编不补、长期聘用代课教师等提出了整改要求;提出了继续深化中小学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逐步压缩非教学人员编制的要求;对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检查公办中小学校各种吃空饷、违规出借人员等问题,提出了加强监督检查的要求。通过开展专项督导整治,共清理整治突出问题1112件,其中收回其他用途挤占编制530名、清退借调借用100人、到民办学校任教返岗132人、清理停薪留职顶岗代课45人、清退消化编外教师305人。(郴州市委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