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编办2014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的函
湖南省机构编制网 时间:2015-09-07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办从预算配置、履职效益、预算管理、职责履行、预算执行等方面,对2014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概况
(一)基本情况
我办现有内设9个行政机构、1个直属事业单位,63名编制,其中行政编制 54名、事业编制 5名、机关后勤服务编制4名。截止2014年12月31日,在职人员58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11人,没有超编制的情况。
(二)主要职责
根据法律法规授权,中央政策文件和“三定”规定,我办主要职责大体有10项:一是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政策法规,统一管理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二是拟订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全省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乡镇机构改革,审核省直各部门和全省厅级、省直处级事业单位的“三定“规定;三是管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协调部门间、省市间的事权划分和职责分工,负责省市相关机构及内设机构调整;四是负责承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工作;五是管人员编制,拟订全省行政编制总额分配方案,拟订全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和管理办法,管理全省乡镇人员编制总量;六是管领导职数,提出厅级职数配备调整方案,审定处级职数;七是负责全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人员编制与经费预算联合管理、统发审核管理和统计工作;八是依法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九是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十是承办省委、省政府和省编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4年重点工作
1.完成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做好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报批和组织实施。认真梳理分析省政府各部门职能,最大限度地解决部门职责不顺和职能交叉问题。做好新组建部门“三定”规定具体落实、改革涉及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整合调整机构编制等方面的工作。完成改革涉及部门“三定”规定的拟订修订工作。
2.做好承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工作。按照中央要求,取消下放含金量高、社会关注度高的省级行政审批事项。指导各市州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全面清理全省行政审批项目,建立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完成非行政许可项目清理的年度任务。研究提出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管理办法。做好省政府各部门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规范工作,探索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和并联审批试点。组织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第三方评估工作。
3.基本完成全省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加强对市县分类工作的指导,完成市州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方案、目录和说明,以及市县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备案工作。稳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组织推进省级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相关改革。继续探索事业单位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积极探索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和社会组织。
4.创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结合我省实际,研究提出将事业单位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开办资金验资登记改为确认登记的具体操作办法。推动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扩大试点范围,加大工作指导力度。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
5.切实守住机构编制总量,确保只减不增。坚决落实中央关于本届政府任期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确保行政编制不突破中央核定下达的总额,事业编制在2012年底总量内有所减少。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改革政策规定,做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只减不增、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后勤服务事业编制只减不增、职能萎缩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只减不增。研究提出并落实全省控编减编工作方案。会同财政部门建立人员编制与经费预算联合管控机制。加大内部挖潜力度,在总量内调剂解决重点部位、重点地区以及加强基层和一线所需编制问题。鼓励探索周转编制管理办法。按照中央和省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精神,对一般性公共服务,原则上引入竞争机制,通过财政向社会购买。
6.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对各市州控编减编情况进行督查。继续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全省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典型案件,加大查处情况通报力度。组织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对各地各部门现有机构、编制、人员情况进行彻底核查,全面摸清底数。全面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建立全省统一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研究提出统一规范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逐步实现用编审核、出入编登记网上管理。加强完善机构编制年度统计工作。
(四)整体支出规模和主要内容
2014年实际总支出112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3.85万元,占全年实际总支出76.71%;项目支出262.31万元,占全年实际总支出23.29%。我办全年基本支出为863.85万元,人平支出为12万元(未包括聘用人员)。项目支出主要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经费、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经费及省市县机构改革经费、机构编制统计经费、全省干部人事编制领域专项治理经费、实名制管理经费、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费、全省机构编制干部培训经费、信息网络建设及设备购置费等。除信息网络建设及设备购置费,我办的项目支出是业务工作专项支出,没有二次分配专项资金预算支出。
二、2014年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2014年预算总收入为1871.89万元,其中,年初部门预算安排收入1195.64万元,上年度结转资金安排490.74万元、年中财政追加预算185.51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14年基本支出预算918.15万元,其中本年预算安排750.64万元、本年追加预算167.51万元(含新增人员经费、提高公务员津补贴、绩效奖金、离休人员医疗费)。实际总支出为863.8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7.29万元,较预算结余16.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2.72万元,较预算结余62.42万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183.83万元,超预算2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结余主要是会议费、接待费和印刷费结余。人员经费略有结余为年底追加了新增人员经费15.5万元。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超预算24.8万元,为离休干部医药费支出。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收支情况。2014年专项支出预算953.74万元,其中本年预算安排445万元、本年追加预算128万元(其中含年底追加的省机构编制数据中心建设经费补助88万元),上年预算结转450.74万元,扣减移交至省委组织部全省干部人事编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经费70万元。实际总支出为262.31万元,占全年专项预算支出27.50%。2014年专项资金结余314.5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已立项的省机构编制数据中心软硬件配置项目经费补助88万元,这个项目年底才完成招标,经费需结转至下年支付。二是实名制及重大机构调整经费结余50万元,该项工作需2015年完成。三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经费34.76万元,其他业务工作专项25.05万元,结转下年支付。四是压缩会议费、差旅费和办公费等可结转至下年使用的经费44.32万元。
2.专项资金管理情况。根据省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我办实际工作需要,在制定《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基础上,专门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一个专项,一个管理办法”。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相关责任人按照制度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查每项支出、每张原始凭证的真实性、有效性。特别是我办领导非常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定期审核财务各项报表和原始凭证,确保每项支出在阳光监督之下进行,经费得到有效控制。
(三)“三公”经费支出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我办先后对《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进行了修订完善,促进了我办“三公”经费支出合法、合规和有效、科学管理,并从源头上根治了“三公”经费浪费问题。2014年我办“三公”经费明显低于上年支出水平。2014年我办“三公”经费总预算为15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82万元,因公出国(境)预算20万元,公务用车预算52万元。总支出为68.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22.51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费支出45.51万元。较上年支出减少45.84万元,下降40.26%,较预算节约85.98万元。
三、电子政务建设组织实施情况
目前我办共申请建设了四个项目,其中三个项目已获立项,一个项目已付款,另三个项目正在实施中。预计需投入经费532.38万元。
1.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项目。2013年我办在中央编办“机构编制统计及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上进行二次开发,建设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同年3月,完成了项目招标,与北京东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开发合同,开发经费71万元(含Oracle数据库和系统中间件11万元)。
2013年12月,系统软件开发完成,我们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验收。专家组一致认为该系统开发符合设计方案,达到了预期目标,实现了机构编制有关业务的网上办理功能(验收意见附后)。2014年3月,选择了省老干局、省司法厅和省知识产权局等单位,以及长沙市和张家界市进行试运行,进一步对软件进行测试和完善。为保障系统运行,我办又购买了数据采集和系统基本运行设备48.5万。开发软件和设备购置共开支119.5万元,款项已于2014年全部付清。
截止2014年6月底,全省纳入财政供养的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有8万多家、170多万人的实名制数据信息,经审核录入了管理系统,基本建成了全省机构、编制、人员相对应的实名制数据库,完成了涵盖全省各级各部门的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的实名制管理系统建设。
2014年7月,全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正式上线运行。该系统具有以下功能:一是能对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进行实时监控。二是具有网上在线办理用编核准、出入编登记等实名制管理业务的功能。目前,省本级的机构编制实名制业务已全部在网上办理,长沙、株洲、衡阳、邵阳、张家界、郴州、怀化、娄底、湘西等9个市州本级,长沙县、宁乡等29个县市区已使用实名制管理系统办理机构编制实名制业务,实现了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的及时更新。待数据中心建成后,将在全省全面推广使用,届时在线办理用编审核、出入编登记等机构编制实名制业务,将大大减轻人力成本,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具有一定的统计和查询功能。系统内设定了十几套不同的统计表格,可自行选定,生成相应的统计报表,并可按一定条件进行相关查询。
2.省机构编制数据中心软硬件配置和网络系统集成项目。目前已有8万家机关事业单位170多万人的机构编制基本信息存入数据库中,省市县三级机关事业单位已使用实名制管理系统进行业务办理。然而现有的硬件设备、网络环境仍无法满足,为保障系统的正常、稳定、安全运行。2014年我办提出建设省机构编制数据中心软硬件配置和网络系统集成项目,并经财政厅批准立项,主要用于购买负载均衡设备、服务器、服务器软件、光纤交换机、数据备份设备、安全防护系统、系统集成服务等。该项目正在实施中,需经费213.98万元,现按合同规定需支付55%的经费,正待付款。
3.机房改造项目。为实名制管理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供外部环境,2014年我办提出改造机房环境,获财政批准立项,需经费78.9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精密空调、不间断电源、消防、安全保密等设备。该项目正在实施中,正待付款。
4.实名制管理系统改造升级项目。为解决用户普遍反映的系统存在原始缺陷,数据准确性不高、自定义查询、统计等功能不完善等问题。2014年我办提出对现有实名制管理系统再进行改造升级,增设机构编制核查系统。2015年7月经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核定我办实名制管理系统改造升级经费120万元。
按原经费预算,我办建成以上四个项目,资金上略有结余。但今年新的《预算法》和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将我办跨两年的用于电子政务建设的结余资金280.5万元收走,而去年立项的两个项目已完成招标正在实施,目前仍有280.5万元经费缺口亟需解决。
四、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4年,在省委、省政府、省编委的领导下,省编办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计划,勇于担当,敢于破题,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政府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严格机构编制管理等各项任务,着力推动了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迈出新步伐、取得新进展。与各项工作任务相匹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良好。
1.省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体现了新成效。按照改革部署,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了省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省政府工作部门从48个减至46个,省直厅级事业单位减少9个;省直10个行业管理机构不再保留,稳妥解决了专业经济部门转体改革的历史遗留问题;对省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全面进行梳理,重新界定了涉及15个部门的60项重大职责分工事项,从事业单位回归行政职能15项,真正体现了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的精神;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和“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通过核减和收回方式,腾出编制满足涉改部门刚性需求增编,做到了改革后省政府各部门使用行政编制和政法专项编制数与改革前增减持平,事业编制有所减少。
2.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迈出了新步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头单位由省监察厅正式移交省编办后,及时完成了工作交接和机构组建。2014年,共衔接落实4批次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共计对应取消省本级行政审批事项23项,调整35项,承接增加25项。组织审核并拟订省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开展了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提出了省本级行政审批事项保留、取消和下放的意见,拟订了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14年9月25日,省政府令第271号向社会发布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共保留行政审批事项305项,相比省政府部门上报的511项,减幅近40%。在省委、省政府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了省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定,并于2月1日由省政府正式公布了我省的“三清单一目录”。
3.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取得了新进展。按照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部署,2014年的重点工作是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省本级纳入分类范围的887家省直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已全部完成,其中:划入行政类的6家,占纳入分类范围事业单位编制总量的0.19%;划入公益一类的356家,占纳入分类范围事业单位编制总量的11.50%;划入公益二类的288家,占纳入分类范围事业单位编制总量的81.81%;划入经营类的67家,占纳入分类范围事业单位编制总量的1.86%;暂不分类的170家,占纳入分类范围事业单位编制总量的4.64%。
4.全面深化各类专项改革开拓了新局面。承担了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行政机构改革工作专项小组牵头联络工作,牵头负责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扩权强镇改革试点、并乡合村试点、事业单位分类改革5大改革任务。大力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确定浏阳市大瑶镇、桃源县陬市镇、宜章县梅田镇为试点乡镇。加快推进省以下食品药品、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全省市县分散在多个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管理职能及相关机构,构建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全面清理了省以下工商、质监系统人员编制情况,下发了人员编制移交通知,正在推进人员编制移交相关工作。此外,配好做好了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戒毒体制改革、林业和铁路法检体制改革、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等一系列单项改革工作。
5.严格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建立了新机制。按照中央部署,组织开展全省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全面摸清全省机构编制底数,夯实了机构编制管理基础性工作。联合省财政厅建立了人员编制和经费预算联合管控的新机制。确保按时基本建成全省实名制数据库,并能实现对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和人员编制信息实时查询与监控,实现用编核准、出入编登记等实名制管理业务网上办理。2014年,省本级共受理审核2108家(次)省直单位9079人的用编申请,办理出入编登记7661人次,其中入编3960人次、出编3701人次,做到了人员进出大体平衡、人员编制一一对应,有效预防和遏制了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混编混岗、“吃空饷”的现象。建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部门联动机制,结合“三超两乱”专项治理和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共督查督办各类案件16件,其中:重点督办了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所涉案件7件、中央编办转办案件3件,配合省纪委查处案件2件,有效维护了机构编制管理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五、问题与建议
1.恳请重新安排收回的结余资金。我办去年立项的两个项目已于今年初完成招标(招标金额共292.88万元),目前正在具体实施,近期需按合同进度支付55%的款项共计161.01万元。但是,按照结余资金跨两年应全部收回的政策,今年年初结转资金时我办用于项目建设的结余资金280.5万元被全额收回,将无法按合同正常付款,并将承担违约责任。鉴此,恳请将收回的280.5万元结余资金重新安排至我办,以确保项目实施正常进行。
2.建议项目支出预算指标及时上网。按预算申报要求我办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同时编制,但每年的基本支出预算指标额度在年初就上了财经网,而项目支出额度一般是在3-4月份才上网。如要保证项目工作正常进行,项目支出的前期经费必须由基本支出来垫付,年底需要调整预算。加上我办人员少,基本支出预算少,且网上指标额度分散在不同科目,还需要垫付两位离休干部住院费,因此,年初专项支出经费得不到及时支付。建议项目支出预算指标额度,在1月份以前上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