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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大力推进市县中小学校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

时间:2022-09-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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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近期,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联合印发《湖南省推进中小学校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市州、县市区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通知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的决策部署,稳慎推进中小学校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中小学校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通知明确,2023年春季开学前,基本建立与贯彻执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相适应的配套机制,各市州50%以上的中小学校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2024年春季开学前,中小学校全面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

通知要求,规范学校领导班子配备,按照《意见》第十二条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科学合理核定中小学校领导职数。按照中央和省相关规定,设置党委、党总支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般应当分设,党组织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校长是中共党员的应当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下一步,省委编办将加强对市州、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的指导,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中小学校,结合政策规定,成熟一个调整一个,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为全省中小学党的建设和领导体制改革提供机构编制保障。(机构编制三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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