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建制度
湖南省机构编制网 时间:2011-07-25
湖南省编办学习制度
根据省委、省政府及省直工委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重点,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为目标,以支部学习为基本组织形式,紧密联系机构编制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思想实际,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系统学习与专题辅导相结合,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自学与讨论交流相结合等形式,促进机关学习的科学化、制度化和经常化,大力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全面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干部队伍建设。
二、学习内容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二)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文件和省委、省政府文件;有关领导的重要讲话。
(三)与机构编制工作相关的现代科学知识、决策管理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以及机构编制工作业务知识。
(四)国际国内形势教材、资料。
三、学习安排
(一)每周由支部组织学习一次,每次不少于半天。
(二)每月以支部为单位,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或讨论交流学习体会。
(三)每两个月组织全办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或讲座一次。
(四)每年举行一次学习体会交流或学习表彰活动。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支部学习由支部书记组织,并搞好督促检查;处、中心负责人要组织所属人员搞好经常性学习。
(二)科学制定计划。支部要拟制年度学习计划,每月做好学习安排,确保学习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
(三)严密组织实施。支部学习情况要进行登记;集中学习要作好学习讨论记录;讨论交流每个同志要准备好发言提纲;自学倡导作好学习笔记。
(四)搞好总结汇报。年中、年终支部将学习情况向机关党委汇报,机关党委总结综合有关情况,并向办党组汇报。
湖南省编办党组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中心组的学习任务和内容
中心组是办党组并吸收有关领导参加的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它的任务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及有关重要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新的实践。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组成员服务富民强省,实现跨越发展的能力和驾驭全局、解决复杂问题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增强党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中心组主要学习内容: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二)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文件和省委、省政府文件;有关领导的重要讲话。
(三)与机构编制工作相关的现代科学知识、决策管理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以及机构编制工作业务知识。
(四)国际国内形势教材、资料。
学习内容的具体安排,要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办实际情况确定。
二、中心组的组成
中心组由办党组成员、巡视员或副巡视员、办机关各处处长和中心主任等同志组成。中心组设学习组长、副组长各一名,分别由党组书记、副书记担任。其主要职责是:根据上级部署和本单位的情况,审定学习计划,提出学习要求;组织实施学习,检查讲评学习情况,保证学习落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为中心组学习的表率。
中心组设学习秘书一名,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任,负责中心组学习的服务保障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起草学习计划;提供学习资料;组织学习辅导;做好考勤登记;综合整理学习情况。机关党委可另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做好学习记录。
三、中心组的学习规定
(一)学习日制度。中心组一般每个季度集中学习一次,每次一至两天。具体学习时间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对上级布置的重要学习任务及时组织学习。
(二)学习记录和考勤登记制度。中心组建立专门的学习记录本和考勤登记本。每个中心组成员要有专门的学习记录本,平时作好学习笔记,写好发言提纲。对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的情况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学习者要请假,事后要补课。学习发言情况要作详细记录。
(三)学习情况汇报制度。中心组成员每年要结合年终总结对本人的学习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办党组汇报。中心组每年须向省直机关工委和有关部门作书面汇报,年终写出总结报告。
四、中心组的学习方式
中心组在规定的学习时间内,一般应坚持集中学习。根据不同的学习内容也可采取读书与辅导相结合,学习与调研相结合,自学与研讨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努力把学习搞活。每次集中学习前一般安排自学,中心组成员要联系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撰写学习体会和发言提纲,在中心组学习时交流。坚持集中学习的同时,大力倡导自学,每个中心组成员要结合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精读一些重点著作,研究思考一些重点问题,力争取得一些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真正做到学有所获。
湖南省编办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有效执行党内监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根据中纪委、中组部《关于改进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制度。
一、召开时间
办党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至两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六月或十二月下旬;办党组另有安排的,按通知时间召开;遇特殊情况延期,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会前准备
(一)找准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主题
(二)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奠定基础
(三)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如实进行反馈
(四)认真撰写发言提纲,进行自我剖析
(五)开展谈心活动,坦诚交流思想
(六)提前15天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会议召开时间和主题
(七)上级党组织对民主生活会内容有具体要求的,按照要求,确定重点解决的问题
三、会议内容
(一)党组成员对前一段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进行回顾和总结
(二)党组成员对集体和个人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剖析
(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提出改进措施
民主生活会要达到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等五个方面的目的。
四、民主生活会纪律
党组成员因公外出或其他事由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应向党组书记请假,需要述职时可请他人代述,并留下书面评议意见和改进建议。
五、会议召集和主持
党组书记是民主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根据民主生活会确定的主题,结合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开好民主生活会。
六、制定整改措施
根据党组民主生活会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有时限要求的,按规定时限指定专人负责落实;需要上级部门解决的,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七、会后通报
会后及时将民主生活会情况,在同级和下一级范围内予以通报。
八、会后报告
民主生活会后15日内,分别向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委组织部、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报送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及相关内容的报告。
湖南省编办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中共中央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召开时间
办各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至两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二、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主要是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发扬成绩,克服缺点和不足。
(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情况。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机构编制工作为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的情况。
(四)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五)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六)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七)其它重要问题。
三、民主生活会的要求
(一)要认真做好准备。会前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会议时间和内容要提前一个星期通知与会人员,同时报告办机关党委;要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组织学习或自学,写好发言提纲。
(二)每次民主生活会的主题要突出,具有针对性,着重解决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切忌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三)与会人员应遵守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一定要避免无原则的一团和气或闹无原则纠纷。
(四)同志之间应开诚布公,坦诚相见,勇于暴露自己的真实思想。不可互相戒备,要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切忌有话当面不讲,不交换意见,不交流思想,犯当面不说,背后乱说的自由主义错误。批评要注意事实依据,要与人为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相互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四、民主生活会的组织领导
(一)支部民主生活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要求做好准备,认真组织。
(二)每个党员都必须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不能缺席,因公请假的同志要提交书面发言,并在会上宣读。因病请假视情况而定。事后由支部书记将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向请假人通报。
(三)支部书记及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并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民主生活会提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进行整改。
(二)民主生活会要认真做好记录,记录要真实,原汁原味,记录人员不要提炼加工。记录要经支部书记核实签名。
(三)民主生活会情况的书面汇报及会议记录在会后一个星期内报办机关党委。
湖南省编办机关党委会工作制度
一、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办机关党委会应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必须由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每个党委成员要坚决贯彻执行党委的决定和决议,并根据党的中心工作,认真负责地处理问题,切实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
二、机关党委会会议制度
(一)机关党委委员会议。机关党委委员会议一般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内容主要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重要指示和工作部署,讨论决定办机关党的工作的重大问题,研究制订全年或一个时期机关党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分析研究党员的思想状况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根据选举情况,决定党支部成员的任免,研究审批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要保守党的秘密,党委会决定的事情,凡不宜或暂不宜公开的,不得随意向外泄漏和公开。
(二)机关党委书记办公会议。党委书记办公会议由正、副书记参加,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会议内容主要是讨论安排和总结检查机关党的工作,研究处理机关党委、支部请示报告的有关问题,为党委委员会议讨论决定问题作好各项准备。
(三)党支部书记会议。机关党委要根据工作情况不定期召开办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会议,会议任务主要是传达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以及省直工委的重要文件和指示、研究部署一个时期机关党的工作,总结检查和交流机关党的工作情况与经验,研究决定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工作的措施和意见。
(四)全办党员大会。全办党员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主要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重要指示精神,听取和审议机关党委工作报告。
(五)机关党委成员民主生活会。机关党委成员除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外,每年还要单独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会议主要是检查总结自己的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交流思想,统一认识,增强团结,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