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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赫山区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

湖南省机构编制网  时间:2022-06-30


近年来,赫山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机构改革和综合执法改革精神,通过三个着力,实现了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解决了基层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力量分散的问题。

一、着力整合基层执法机构。在全区10个乡镇和5个街道,统一组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乡镇(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将区级11个执法部门涉及乡镇(街道)国土、农业、安全生产等13项行政执法职责整合,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一承担。将继续实行派驻体制的公安派出所、税务分局、市场监管所,依法依规纳入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赋予乡镇(街道)对派驻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

二、着力厘清区乡两级执法边界。一是下沉权限,实行权责清单管理。通过直接赋权、委托下放、服务前移等方式,下放58项区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后,各乡镇(街道)负责了13个区级执法部门174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梳理形成了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通过签订《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明确乡镇行政处罚权16项。集中梳理区级部门行政权力2168项,形成了区级部门权力清单,创设了“通用责任清单+专项责任清单”政府责任清单模式,有效厘清了区乡两级执法边界。二是明确权限,构建层级负责机制。进一步明确区级以上执法部门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乡镇(街道)执法活动。明确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对本辖区内违法行为的立案查处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各司法所负责本辖区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法制审核和案件办理后的执法监督;其他涉及执法的站所负责日常监管巡查和违法案件线索移送。通过明确区乡级、各站所和执法队的权限,构建了各司其责、各负其责的执法格局,有效解决了基层多头执法、推诿扯皮的问题。2020年以来,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执法检查12906次,办理案件417件。

三、着力强化基层执法队伍力量。一是优先保障基层执法队伍编制配备。为确保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责有人负、事有人干,在乡镇(街道)级事业编制总量偏紧的情形下,从区级调剂98名事业编制充实到乡镇(街道),以优先保障执法队伍编制,确保每个乡镇(街道)配备执法人员编制10名左右,切实加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二是强化提升执法队伍业务素质。印发《乡镇行政执法业务指南》等指导资料,每年开展2期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每个执法单位每年组织1期培训,区直法制骨干不定期下沉乡镇开展指导,乡镇选派执法人员定期到区直执法部门跟班学习,着力提升了执法队伍人员素质,乡镇(街道、园区)持有湖南省行政执法证达到了120人。(益阳市赫山区委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