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委编办“五项措施”助力基层建设
湖南省机构编制网 时间:2021-11-05
为全面贯彻省委加强基层建设“1+5”文件精神,邵阳市洞口县委编办提高站位、主动作为,坚持多点发力、多措并举,为着力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提供坚强机构编制保障。
一是优化机构设置,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既对标改革要求又因地制宜,调整优化乡镇(街道)机构设置。严格落实机构限额要求,乡镇(街道)规范设置6个党政内设机构、3个所属事业中心和1个执法机构,并按照中央有关要求,统筹设置退役军人服务站。除党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市场监管、交通等)外,国土、畜牧等县直部门设在乡镇街道的机构基本都下放到乡镇(街道),实行属地管理,统筹综合设置,进一步充实了乡镇(街道)工作力量。根据省委编委《关于优化基层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的实施意见》和基层实际,适时调整乡镇(街道)财政所管理体制,将财政所单独设置,不再与党政综合办公室合署办公,编制单列管理,由所在乡镇(街道)管理为主,县财政局负责业务管理和指导。同时,根据乡村振兴工作实际,及时调整乡镇(街道)机构设置,在乡镇(街道)机关内设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工作办公室牌子,强化乡村振兴等职能职责,从机构设置上为基层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度融合。
二是统筹权限下放,增强基层发展动力。一是印发《关于洞口县乡镇(街道)机关职责调整的通知》(洞编委发〔2020〕5号),以“三定”规定的形式明确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乡镇(街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给付等116项法定责权,向乡镇(街道)赋予52项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并指导乡镇(街道)对赋权事项应接尽接,增强了基层管理能力。二是制定《关于理顺县直机关单位与乡镇及其所属单位之间职能职责对应关系的参考说明》,针对乡镇(街道)内设机构、中心(站所)与县直职能部门之间职能职责如何对应,与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如何对应,制定职责对应模块说明,为乡镇(街道)承接赋权事项提供切实可行的指导性意见,将每个事项落实到具体机构,实现职权职责承接精细化,推动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和省赋权事项责任落实落地。三是出台《洞口县乡镇(街道、管理区)职责准入制度》,县直各部门不得以部门、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等名义随意将工作职责下放到乡镇(街道、管理区),并从基本原则、工作要求、工作机制、准入程序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用制度规范实现权责下放有规可依,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三是打造便民平台,提升基层服务水平。全面落实“一站服务”“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等改革要求,将与群众息息相关的高频率民生服务事项前移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办理,让群众办事省时、省力、省心、省费。一是设立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按照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求设立专门政务服务办公场所,统一硬件设施、统一进驻事项、统一进驻人员、统一办事流程、统一规范管理,全县共下放乡镇权力事项165项、村(社区)73项,其中承接就业失业登记、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生育服务登记等老百姓办事较频繁的高频事项26项。二是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向镇街延伸,推动乡镇(街道、管理区)党务、政务和公共服务纳入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于纳入基层“一门式”服务的事项,通过一体化平台办理,实现数据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流转,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三是做好政务服务事项三级全覆盖,全面推进村(社区)综合服务站点建设,实现村级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站点全覆盖,通过印发《洞口县村(社区)依法协助行政事项清单》《村(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建设项目清单》《洞口县村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并将乡镇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制作成办事指南小册子,积极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进村(社区)办理,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百米”,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得到明显提升。
四是推进综合执法,强化基层管理效能。大力推进执法力量下沉,加强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理顺基层执法权责关系,完善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一是落实“一支队伍管执法”。将各乡镇(街道)原本分散在内设机构、事业站所的执法力量和资源进行整合,统一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类、二类乡镇(街道)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农业执法中队、文化市场执法中队、生态环保执法中队、城管执法中队、机动中队;三类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不设中队;市场监督执法中队、交通运输执法中队分别作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的派出机构,同时纳入乡镇(街道)执法序列,依法负责区域内行政执法,以主管部门领导和管理为主,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管理为辅,赋予乡镇(街道)对派驻机构人员工作考核、任免建议等权力,强化基层工作主动权,提升管理效能。二是明确监管分工机制。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担日常巡查、综合检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县级主管部门负责专业执法工作,明确基层与业务部门之间的权责关系,提升基层行政执法工作效能;同时乡镇街道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管,开展联合执法工作。三是加大执法培训力度。县级委托执法部门每年至少组织1次执法专业知识培训,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依法履职。
五是创新编制管理,充实基层工作力量。一是建立编制动态管理机制。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和执法机构事业编制坚持“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原则,实行“满编运行、增人增编、减人减编”的动态管理机制,推动机构编制资源向基层下沉,优先保障基层一线工作需要。二是建立“人才编制周转池”。在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编制总量内统筹56名事业编制,建立了“人才编制周转池”,实行“专编专用,单列管理、动态调整、循环使用”的管理模式,用于引进基层紧缺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为基层的人才引进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的编制保障。三是充分赋予乡镇街道用人自主权。由乡镇街道自主统筹调配本单位事业编制人员,提出用编进人计划申请、人事调整建议并按程序办理,并保持实名制管理系统的同步调整,使人员分工更规范、科学,充分调动乡镇街道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四是优先保障基层用编计划。积极配合组织、人社等部门做好公开招考、招聘、定向培养等工作,近两年公开考录乡镇公务员93名、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6名;2019年以来,共核准农技特岗人员免费定向培养生计划41名、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12名;同时2020年安置38名退伍士兵到乡镇工作,基层工作力量有效增强。(邵阳市洞口县委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