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史力行 主动服务 省委编办全面启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所涉机构编制调整工作
4月28日,省委编办发文明确省本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所涉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对市县党委编办印发相关指导意见,标志着我省省本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所涉机构编制调整工作提前完成,市县两级涉改有关工作同步启动,为全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平稳有序实施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提升站位,提前谋划。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是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形式,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机构职能体系的重要一环。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以来,省委编办提高政治站位,提前思考谋划,把该项改革任务列入今年工作要点的同时,对相关调研作出了安排部署。按照中央关于此次改革“整体部署、分步实施、地方先行”的步骤要求,早在我省有关实施意见出台之前,省委编办就基于改革前后有关部门职责变化、机构设置现状、人员编制配备运行等方面,会同省司法厅进行了细致梳理,全面摸清了底数。
——精心测算,潜心调研。4月7日我省有关实施意见出台,明确此次改革要实现“三个转变”,即职能职责要向明晰化转变,工作流程要向规范化转变,人员队伍要向专业化转变;整合行政复议职责,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合理调配编制资源。为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在我省尽快落实落地,省委编办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动力源,注重先行,主动服务,会同省司法厅分别于3月29日和4月16日深入长沙、衡阳2市7个县市区开展实地调研,并专门请示中央编办掌握相关政策口径,及时了解外省做法和进展情况。坚守“编制总量不突破”底线的前提下,围绕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保障,省委编办形成了“五个统筹”基本思路,即统筹司法行政部门与政府其他部门,统筹省市县三级与大中小三类,统筹近三年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数量与相关法律修订后行政裁决权限下放、复议前置情形扩大等因素,统筹办案任务与区位、层级、人口、编制状况,统筹政策措施与组织实施。同时,明确此次调整所需编制,中央和省不予新增,由各地按照有关原则要求,通过从司法行政部门内部调剂、从其他部门调整划转,以及在本级行政编制总额内统筹调配等方式,多措并举配置资源予以解决。经深入研究、反复测算,省委编办提出了省市县三级有关行政复议职责整合、机构编制调整,以及相关人员转隶工作的动议建议,其可行性和操作性均得到省委、省委编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各方一致好评。
——按时保质,无缝对接。我省改革实施意见明确,省市县三级政府自6月1日起,同步按照要求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为确保有关职责无缝对接和相关工作运行不断,省委编办就有关组织实施工作提出时间节点要求,明确市县两级党委编办须于5月中旬完成此次改革所涉机构编制调整发文,并于5月20日前以市州为单位汇总有关机构编制调整情况上报省委编办,确保全省涉改机构编制事项在5月份全面调整到位,确保我省实施意见总体要求全面落到实处。
(省委编办机构编制一处 供稿)